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以下简称《意见》),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现函送你们,请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参考。
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2月1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以下简称《意见》),确保《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现函送你们,请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参考。
水利部 环境保护部
2016年12月10日
北京沃特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20777号 客服热线:010-8576302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北口水利综合楼
E-mail:szy@sinowbs.org Copyright ©2012-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扫一扫
水务论坛公众微信
关注有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