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湖是地球的血脉、生命的源泉、文明的摇篮,良好的河湖生态环境是最基本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人民群众对良好河湖生态环境有迫切的需求。进入新时代,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部署实施国家“江河战略”。
2021年6月,水利部部长李国英在水利部“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总结大会上提出,要将“提升大江大河大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作为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的4个目标之一,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作为重点抓好的六条实施路径之一。近期,水利部印发《关于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指导意见》、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十四五”时期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施方案》,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已成为提升大江大河大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工作。
一、概念与内涵
1.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的内涵
“河湖生态环境”是对影响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河流湖泊水资源及水动力条件、水环境质量、河湖空间形态及生物多样性等要素和资源的质量、数量和状态的总称,是关系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复合生态系统。“复苏”通常指生物体或器官、组织、细胞等在生理机能极度减缓后又恢复正常的生命活动。由此引申,“河湖生态环境复苏”是指针对受损的河湖生态系统,通过采取保护、修复、治理和管控等措施,促进其休养生息、逐步恢复生态功能,从而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2.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的对象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的影响,我国一些地区的水资源、水环境和水生态承载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不相适应,河湖生态环境问题积累凸显,特别是一些河湖出现河流断流、湖泊萎缩干涸等问题,涉及范围广、治理难度大,群众需求难以保障。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
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成为这一矛盾的重要方面,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需求比其他任何时候都要紧迫。因此,与一般意义上的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不同,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的对象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及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密切相关且生态环境受损严重的河湖,主要是河道断流、湖泊萎缩干涸、生态流量保障不足、水域岸线占用问题突出的河湖以及地下水水位下降、水土流失严重的区域。
3.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的目的
河湖生态系统以河湖水系为纽带,综合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经济-社会-自然复合系统,通过物质转移和能量交换,形成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要素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和统一整体,在自然状况下处于相对稳定的动态平衡状态。因此,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目标就是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维护河湖生态系统功能,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水生态系统质量可用河湖生态流量及水文过程、水环境质量、水域岸线空间形态、生物多样性状况、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等指标表征。其中,水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指水生态系统提供给人类赖以生存的资源环境条件和效用,包括供给服务(如优质水资源供给、发电和航运)、调节服务(如洪水调蓄、水质自净)、支持服务(如维持养分循环、维护重要生境和生物多样性)和文化服务(如水文化、水景观)等。
水生态系统稳定性是指水生态系统抵抗外界环境变化和干扰,保持和恢复水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稳定,实现良性循环的能力,一般包括抵抗力稳定性、恢复力稳定性,主要通过反馈调节机制实现。如河湖受人类排污活动影响时,其水域自身具有一定的纳污能力,即具有一定的抵抗力稳定性;受到破坏的生态系统,在封禁保护后可逐步自我恢复,即具有恢复力稳定性。
二、面临问题和形势
1.河湖生态环境存在的问题
当前,我国部分河湖存在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河道断流、湖泊萎缩引发河川之危、水源之危。由于水资源过度开发利用,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北方地区河川径流量呈显著减少趋势,一度出现海河流域“有河皆干”,黄河诸多支流、淮河左岸部分支流、辽河干流及部分支流等河道断流干涸,河槽逐渐萎缩的现象。全国湖泊湿地萎缩问题突出,据《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2016—2030年)》,20世纪50年代以来,面积大于10km2的湖泊中有231个湖泊发生不同程度萎缩,干涸湖泊达89个;如“千湖之省”湖北,据2015年出版的《湖北省湖泊志》显示,湖北省百亩以上的天然湖泊数量由20世纪50年代的1332个降至728个,减少45%以上。
生态流量不足导致河流生态系统退化。对全国七大流域综合规划中的重要河流、湖泊生态流量满足程度进行评价,结果为“不满足”的断面占20.8%,其中北方地区海河区、淮河区、辽河区评价结果为“不满足”的断面占比均超过40%,主要影响因素为水资源开发利用不合理、水资源条件先天不足、气候变化等。
部分河湖水环境状况堪忧。近年,全国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但一些江河支流、次级支流、中小河流及“毛细血管”的水质改善不明显,部分河段仍存在劣Ⅴ类水体,特别是老城区、城中村及城郊接合部河湖水质较差,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幸福河湖的需求。
河湖水域生态空间遭到挤占侵占。一些河湖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范围和功能定位尚未完全划定和明确,部分河漫滩地、岸线等水生态空间因农业生产、城镇化发展、堤防修建等遭受挤占,河湖水生态空间萎缩问题较为突出。围垦、养殖等活动导致部分湿地面积萎缩、水循环减弱,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受到威胁。
地下水超采严重。全国地下水超采区面积约28万km2,其中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问题最为严重,在2019年《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行动方案》印发时,超采区面积达18万km2,地下水累积亏空水量超过1800亿m3。通过近年实施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局部地区地下水亏空得到有效回补。地下水超采会引发地下水资源衰减、地面沉降、海水入侵、河湖萎缩等一系列严重的生态环境问题。
水土流失量大面广,在局部地区仍然严重。黄河中上游、长江上中游及东北黑土区水土流失问题仍然严重。黄土高原仍是黄河泥沙的主要来源区;长江上游分布有1.87亿亩坡耕地,占全国坡耕地总量的62%;东北黑土区耕地中分布有45万条侵蚀沟。水土流失对我国大江大河水源涵养、土地资源及生态环境构成威胁。
2.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的意义
加快推进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一是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对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人水和谐共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是实现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和基础。
二是满足人民群众需要的重要方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把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升河湖生态保护治理能力,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选择。河湖生态系统是最基础、最活跃的水生生态系统。通过复苏河湖生态环境,重塑和保持河湖健康生命形态,畅通物质、能量、生物基因的交换廊道,让河湖重新焕发生机,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中国奠定基础。
四是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基石。河湖水系是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的“主动脉”,恢复河湖健康生命,构建水安全保障体系,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理念原则和实现路径
1.理念原则
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理念:遵循自然生态规律和河湖演变规律,注重河湖复苏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从过度干预、过度利用向节约优先、自然恢复、休养生息转变,从水质保护为主向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转变,以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助推水利高质量发展。
总体原则:
一是系统治理,协同推进。从流域生态系统整体性出发,以流域为统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各生态要素,兼顾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进行总体规划和顶层设计;加强区域协作和部门联动,统筹协调住建、生态环境、市政园林、交通、旅游等部门,协同推进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域岸线空间修复、水土流失防治和水岸综合治理。
二是目标导向,突出重点。以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目标,针对河湖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状况、生态功能需求等特点,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统筹需要与可能、近期与远期,提出切实可行的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目标,系统谋划复苏重点方向和总体布局。
三是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全面分析河湖生态环境问题类型及胁迫因素,追根溯源、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科学配置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治理措施;提高水生态环境修复与保护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增强各项措施的关联性和耦合性。
四是创新机制,社会参与。加大政策、制度、管理方面的创新力度,建立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河湖生态环境复苏体系和工作机制;拓宽投入渠道,创新投融资机制,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五是完善监控,加强管护。加强河湖生态监测网络建设,完善生态流量监测体系;完善水域岸线空间范围确权划界;加强复苏效果评估和绩效考核,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完善河湖管护机制。
2.技术路线与复苏策略
开展河湖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以生态环境问题识别为基础,以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核心,针对各类生态环境要素提出复苏目标与指标,提出主要对策措施,并结合实施情况开展河湖生态环境监测预警、复苏效果监测评估,实施适应性管理,不断优化措施体系。
▲河湖生态环境复苏技术路线
针对生态流量及过程、水环境质量、水域岸线空间、地下水、水土流失等生态环境要素,分析河道断流、湖泊萎缩干涸、生态流量不足、水质恶化、水域岸线空间占用、自然形态受损、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生态综合失衡等9方面问题,开展胁迫因素分析;按照辨证施治的理念,强化分类施策、系统诊疗,做到逐步退还、持续减荷、合理扩容、系统治理、强化监管,针对性提出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目标与主要对策。
▲河湖生态环境问题、复苏目标与主要对策措施
四、河湖生态环境复苏重点举措
以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为目标,以“顶层设计-专项行动-关键技术-制度标准-监测评估”为链条,推进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的主要行动和重点举措如下:
1.进行河湖生态环境复苏顶层设计
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作,需统筹谋划,加强顶层设计。编制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河湖生态环境复苏规划,系统谋划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的总体布局、工作目标和任务,作为推动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工作的重要依据。
2.开展母亲河复苏专项行动
母亲河复苏行动是以推进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河湖复苏为引领,带动各地河湖生态环境复苏的标志性行动。全面排查确定断流河流、萎缩干涸湖泊修复名录,从各地的母亲河做起,制定“一河一策”“一湖一策”,分级分批开展母亲河复苏行动,统筹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断流、湖泊萎缩干涸问题,尽快让河流流动起来,把湖泊恢复起来,以河湖生态保护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3.开展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关键技术研究
加强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理论、关键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加大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河湖生态环境复苏技术模式,破解河湖生境修复、生态流量保障、生态廊道建设、生态水利工程建设、地下水超采治理等关键技术难题,为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4.健全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制度和标准体系
加强相关制度政策研究,建立水域岸线空间分区分类管控体系、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河湖健康评估档案;推进建立长效、稳定的河湖生态环境复苏资金投入机制,通过政策引导、以奖代补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快完善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标准规范,制定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计算和泄放、地下水回补、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等标准和母亲河复苏行动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等。
5.加强河湖生态数字化、智慧化平台建设
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建立智慧化监测预警技术体系;建立河湖生态环境复苏动态评估、监测预警和绩效评价考核机制,将河湖水生态环境恢复状况、断流河流和萎缩干涸湖泊修复实施效果、公众满意度等作为重要监测评估内容并与考核激励机制挂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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