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开展的重要改革任务,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实施一年多来,各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生态效益已经初步显现,不同程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但是,在少数地方,推行河长制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在推行河长制过程中,还有部分人认为,河长制就是水利和环保部门两家的事情。有的人甚至时至今日对河长制的概念还不甚了解。之所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程已快过半,还会有人对河长制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误解、甚至是不了解,关于河长制知识普及方面的水情教育跟不上是一个主因。
地方水利部门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发动机”,要想高质量地如期完成河长制的落地实施任务,首要的一点就是大力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河长制政策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只有通过大力宣传,才能激起全社会都来参与推行河长制工作的一潭活水,避免出现水利部门孤军奋战的尴尬局面。
当前,距离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时间节点越来越近,那些在工作上落下步子、在实施效果上“掉了队”的少数地方,水利部门更应该协助同级政府为全社会补齐河长制水情教育这一课,尽快夯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社会基础,全力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推行河长制的工作热情,使河长制建立在较为广泛和坚实的群众基础上,进而行稳致远,不断取得推进河长制的工作实效。
首先,应向全社会做好《意见》的宣讲工作,明确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多部门的共同责任。《意见》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对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时代背景、目标任务、内涵、保障措施等都讲得非常清楚,同时期国家有关部门的专业人士对此也有着权威性的解读。在这方面水情教育工作落下步子的地方和单位应尽快补上这堂全民性的水情教育课,不应再把推行河长制的相关政策和相关解读“养在闺中人未识”,要把河长制政策宣传的“锣儿”敲起来,把解读河长制政策的“大讲堂”办起来,既要通过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推行河长制工作,更要以简短明快的大众化语言全方位、多层次宣传河长制,还要举办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和相关承办人员的业务培训班。通过各式各样的宣传教育和工作培训,在社会各界群体中逐步树立推行河长制需要多部门共同参与、需要全社会积极配合和鼎力支持的思想认知,最大限度地建立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社会认同,夯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社会民意基础。
其次,应向全社会及时公开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制度措施,将河长制落实工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交给社会公众。自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各地都出台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建立了河长制会议制度、信息报送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和督办制度、工作考核问责和激励制度、工作验收制度等六项制度,建立了多部门联合推进的工作机制。对于这些制度和机制的落实情况,广大的社会公众应有一定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当地政府的河长制办公室应将这些制度措施在一定的范围内予以公开,并根据社会公众的需求做好相关的阐释工作。只有河长制推行工作情况公开了、透明了,才有可能有效地接受社会公众的工作监督、取得社会公众的信任,上下一心、同心同德地共同做好河长制落实的各项工作。
再次,应广泛建立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推行河长制知识普及和互动问政的电子平台,广泛征集社会公众对推行河长制独具慧眼的工作建议,及时倾听人民群众对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监督意见。推行河长制涉及全社会方方面面的工作领域,点多面广,工作量大。要做好这项工作,就需要广大的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政策知识和工作要求,要通过建立健全富有地方特点的推行河长制知识普及和官民互动问政的电子问政平台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向人民群众普及河长制相关政策知识。通过网络问政,及时倾听人民群众的建议和呼声,使得我们推行河长制的工作尽可能地少走弯路、少出现失误。要积极鼓励人民群众参与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来,对于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要给予必要的奖励。只有真正做到全民共同参与,才能把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一步一个脚印地做实做好,进而把党中央确定的这项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完成好,最终为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全国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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