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仲夏,捷报传来:今年6月底,河长制在我国已经全面建立!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到实现“每条河流都有河长了”,从部署“全面推行河长制”,到实现“全面建立河长制”,仅仅过去一年半,比中央要求的时间缩短四分之一。这是我国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的重大进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我们当以此为新的起点,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持续发力,推动河长制全面见效。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站在民族存续、国家发展、民生福祉的高度,就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协同推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真抓实干,全面建立河长制的任务圆满完成:工作方案全部印发,配套制度全部出台,河长体系正式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河湖生态新格局基本形成,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开始发挥重要作用。全面实现“见河长”,河长积极“见行动”,治理初步“见成效”,河长制的全面建立,标定了我国水治理的新方位。
提前半年全面建立河长制,充分说明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是完全正确的。我国水资源短缺、水环境污染、水生态损害和水旱灾害等新老水问题相互交织,集中体现在河湖水域。随着我国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方位,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老百姓对河湖领域突出问题的反映更加强烈,对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美丽家园的呼声更加强烈。结合当前实际,立足长远发展,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是一项非常正确的决定。河长制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立足点,贯穿了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以党政同责、部门联动为着力点,形成了党政负责、水利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以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为关键点,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有效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以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为支撑点,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渠道逐渐拓宽,切实发挥考核监督的“指挥棒”作用。机制有效运转,压力有效传导,工作有效协同,充分说明中央决策的正确性,充分彰显河长制的制度优势。
全面建立河长制体现了党和政府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坚定信念和兑现承诺、取信于民的强大实力。人民立场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要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满足人民群众对美丽河湖的期盼是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全面建立河长制的各项工作,尽快推动河长制从见河长、见行动迈入见成效的新阶段,就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以人为本、建设人民满意型政府的实际行动,也是各级政府各个部门的光荣使命。按照总书记关于河长制的重要指示要求,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定,行动务实高效,既挂帅又出征,带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中央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动员部署,督导检查,既各负其责,又合力推进。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河长制各项工作进展顺利,进度超前。
全面建立河长制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河湖健康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民生问题,公众参与河湖管理不仅重要,而且必要。河长制的顺利实施,离不开公众的参与,河长制的提前全面建立,也与公众的支持拥护密不可分。来源于基层实践、上升为国家意志的河长制,在自上而下部署推行的全面实践中焕发出强大能量,不仅成为治水金钥匙,也成为激活一池春水的催化剂,由此带来的更深层、更广泛的影响表现在岸上:水清岸绿家园美,经济社会发展有了新引擎。老百姓看在眼里,看进心里,转化到行动里——拥护支持河长制,积极参与爱水护水,促使形成关心爱护河湖的社会风尚,进一步为河长制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实践证明,河长制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的好办法,但是解决长期积累的复杂水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绝非一日之功,加之新老水问题交织,新时期治水矛盾发生深刻变化,需要不断深化改革,调整思路,持续加力,久久为功。我们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把行动措施统一到水利部党组的部署上来,继续下大力气推行河湖长制,用好河湖长制这一强化监管的最有效手段,让河湖长制更好地发挥作用,更好地建设水清岸绿的美好家园,更好地造福广大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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