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引领,瞄准“四个面向”,加强国家水网建设等重大工程技术研究,梳理破解水利“卡脖子”技术难题,优化重组科研创新平台,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深入推动科技体制改革,强化水利战略科技力量,充分发挥标准的“指挥棒”作用,完善水利技术标准体系,提升标准编制质量,加快水利标准国际化步伐,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与保障。
一、加强党的建设,做好顶层设计
1.扎实开展学习教育和专项行动。按照部党组统一部署,把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和实施“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作为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抓好抓实,并与日常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不断提升水利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2.系统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机关意识,牢牢把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组织建设,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进一步转变作风,持续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3.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部党组“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要求,对接“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国家科技创新规划,梳理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实施国家水网工程、推进重大引调水和枢纽工程、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水旱灾害防御能力等方面重大科技需求,科学编制“十四五”水利科技创新规划。
二、深入开展重大科技问题研究
4.继续组织水利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切实推进流域水治理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工作,督促完成年底到期的5个项目实施;围绕水利重大关键技术立项开展研究,解决各业务领域当前重要且急需研究的技术难题。
5.深入实施水科学研究联合基金。会同国家自然基金委等发布长江、黄河水科学研究联合基金2021年度项目指南并评审确定项目,组织征集、遴选2022年度指南建议,启动实施长江基金2020年度立项项目。
6.推动设立水利科技计划项目。推动设立指导性的水利科技计划项目,引导行业内外优势科技资源围绕科技创新需求集智攻关,有机衔接国家科技创新总体布局与行业科技创新工作,促进协同创新。
7.抓好国家科技计划实施。梳理凝炼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协调科技部积极争取“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涉水专项等国家科技计划支持。做好“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等涉水专项项目实施和研究成果总结评价工作,凝炼创新成果。
三、强化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8.完善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等新建共建一批部级重点实验室,基本建成布局合理、方向明确、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结构优化的部级重点实验室体系。同时积极推动部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
9.加快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全面启动水利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体系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完善规划布局,推动建设一批国家级、部级水利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
10.加强创新基地监督管理。组织制定科技创新基地评价指标体系,指导依托单位完善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管理,保障基地的日常运营和稳定投入。
四、加快科技成果管理和推广应用
11.完善科技推广政策措施。研究制定《水利科技推广管理办法》,完善水利科技推广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科研院所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分配激励机制。
12.加强成果推广应用。落实《水利科技推广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强化水利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完善国内外技术成果征集机制,通过实施水利技术示范项目、印发推广指导目录、举办推介会等方式,围绕节水、水生态修复等重点领域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成果。
13.抓好科学技术普及。强化体制机制建设,制定《关于加强水利科普工作的指导意见》,成立水利科普工作领导小组,健全水利科普联席会等工作机制。加强水利科普基地平台建设,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活动,加强优秀水利科普作品产出。
14.优化科技成果管理。统筹做好国家奖及其他全国性科技奖励提名推荐工作,做好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编制印发《2020年度水利科技统计年报》和《2020年水利科技成果公报》。
五、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
15.加快改革措施落实。加快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措施,推进科研院所领导任期制、收入分配制度、科研资金绩效评价等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科研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16.加强科研单位指导。完成部属各科研单位研究方向优化调整工作,建立考核机制。完成“扩大自主权”试点科研单位章程制定工作并实施章程管理。
六、促进行业科技工作协同推进
17.加强互动协作。系统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在规划政策制定、活动组织、项目管理、人才培养等多方面加强与流域、地方科技工作的协同推进,形成上下互动、协作有力的科技工作格局。支持流域和地方通过多种方式和手段推进先进实用成果的推广转化。组织开展第七届水利青年科技英才选拔,加大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和使用力度。
18.密切沟通交流。组织召开部属科研院所长座谈会,举办水利科技管理培训班,适时召开全国水利科技推广工作座谈会和地方水利科研院所长座谈会。
19.规范科技管理。加强中央级公益性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管理和部属科研有关单位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工作,做好修缮购置、小基建等项目年度组织实施。统筹做好水利科技宣传、水利科技基础资源调查、水利科研院所安全生产等工作。进一步规范部属社团水利科技相关工作。
20.做好科技扶贫。继续推进科技扶贫、科技援疆、科技援藏等工作,组织做好科研院所对四川省凉山州的科技帮扶工作。
七、深入推进水利标准化改革
21.持续推进水利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充分发挥标准的“指挥棒”作用,开展2021年版《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相关标准制修订。将标准制修订与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思想、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紧密结合,加快标准质量提档升级。
22.健全标准化制度机制建设。修订印发《水利技术标准复审细则》等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水利部标准化专家委员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标准化联络员等议事和工作规则。强化标准编制进度提醒、督办和约谈制度。进一步健全水利团体标准工作协调机制,引导团体标准依法有序发展。
23.抓好计量与资质认定工作。加快推进《水利部计量工作管理办法》修订工作。强化资质认定评审管理,完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监督机制。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推进取得国家级资质认定的水利检验检测机构转交省级市场监督部门进行资质认定。
八、持续强化标准实施监督
24.完善标准国际化制度机制。强化制度建设,研究制定《水利标准翻译出版工作管理办法》。建立标准国际化工作协调机制,制订工作台账。建立水利技术标准翻译审查专家库,完善评审专家信用体系。推动翻译标准免费公开,深化标准国际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构筑水利标准国际化服务渠道。
25.加强标准国际化关键问题研究。开展水利标准国际化现状和需求调研,全面摸清制约标准国际化发展进程的难点问题。持续跟踪国内外涉水技术标准发展动态,进一步梳理重点领域标准国际化发展需求。组织开展勘测设计、节水领域水利技术标准与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比对工作。
26.大力推动水利标准“走出去”。加大标准翻译力度,提高标准翻译数量。利用涉水国际组织,推动我国优势技术标准“走出去”。积极发挥小水电国际标准制定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部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将我国水利标准转为国际标准的相关工作。在国际交流合作中大力宣介我国水利标准,积极推动在水利援外项目、澜湄水资源合作、水利国际工程等方面应用我国水利标准。
27.强化标准实施评估与监督。建立健全标准实施信息反馈与评估机制,强化标准实施主体责任,主持机构负责本专业领域标准实施监督与成效,主编单位跟踪标准实施情况。开展节水、工程建设类标准实施效果专项评估。进一步完善标准复审流程,完成标准年度复审工作。研究制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指导意见。编制印发《2020年度水利标准化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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