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近日,河北省河长办印发《关于开展河北省第三届“秀美河湖”评选活动的通知》,标志着2021年全省“秀美河湖”评选活动正式启动。
本次“秀美河湖”评选活动旨在推举选树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典范河湖,以点带面推动河湖保护治理深入开展。全省共评选10条(段、个)河湖。推荐评选的河流每条(段)原则上不少于10公里,湖泊不少于1平方公里。获评2019年、2020年“秀美河湖”的河段(湖泊)不再参与本年度评选。本次评选活动不包括水库、坑塘、人工湿地等。
通知明确,“秀美河湖”评选标准包括管理保护规范、基础工作扎实、管护成效明显3个方面,其中“管理保护规范”主要包括是否建立落实河长牵头、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是否建立完善河(湖)长组织体系,河(湖)长是否按照规定巡河履职,河湖执法、河湖保洁及维修、养护是否有稳定经费等;“基础工作扎实”主要包括是否建立并及时更新“一河(湖)一档”,是否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并公告,是否编制完成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和河道治理与采砂管控规划及组织完成河湖综合治理工程情况等;“管护成效明显”主要包括河湖空间、工程管护、水量水质、河湖岸线生态以及人水和谐共生等方面。
通知明确,年度内发生典型涉水违法事件、重大安全事故、水利设施重大水毁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河湖管理范围内存在违法建筑,沿河存在污水直排现象,水质劣于Ⅴ类,有水利部或省级督办问题未整改落实等情况的河湖不得参与“秀美河湖”评选。
评选活动分为自评推荐、综合评定、结果通报、集中宣传4个阶段。目前,各市正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自评,择优推荐参评河湖。
从2019年开始,河北省河长办已连续三年组织开展全省“秀美河湖”评选活动。秦皇岛市戴河、七里河邢台市区段、清漳河邯郸涉县段、滹沱河石家庄市区段、汤河秦皇岛海港区段、陡河唐山市区段、小滦河承德围场段、雄安新区白洋淀、衡水市衡水湖、沧州市渤海新区南大港湿地共10条(段、个)河湖入选2019年度“秀美河湖”;太平河石家庄市鹿泉段、伊逊河承德市滦平段、桑干河张家口市涿鹿段、石河秦皇岛市海港-山海关段、长河唐山市迁西段、龙河廊坊市安次段、南运河沧州市城区段、卫-南运河衡水市故城段、泜河邢台市临城段、沁河邯郸市复兴段共10条(段、个)河湖入选2020年度“秀美河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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