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水利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把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作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施路径,依法全面履职,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水利治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水利部党组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召开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多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水利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及干部能力提升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通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引领带动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制定出台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提出健全协同高效的水利管理体制、完善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机制、健全水利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水法规制度、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等目标任务,加快形成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体制机制法治一体推进新格局。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水利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国英高度重视水利法治建设,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各方面全过程,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水利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持召开水利部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内容,组织专题学习研讨,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成效转化为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推动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在水利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二)认真履行法治建设职责。部署制定《水利部贯彻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细化55项具体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参加全国人大常委会黄河保护立法座谈会,介绍法律起草情况。受国务院委托,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作黄河保护法起草说明。与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座谈,推动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多次主持召开有关法治议题的水利部党组会议、部务会议。针对2021年汛后查漏补缺以及黄河干流陕西韩城龙门段非法侵占河道等问题,要求从体制机制法治等方面深入查找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
(三)部署推进述法工作。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的意见等要求,部署制定实施水利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述法工作方案,将部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机关司局级领导干部和处长纳入述法对象,细化述法内容,推动述法工作与年度述职考核深度融合、同步部署推进,通过述法督促干部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这是在中央国家机关层面开展述法工作的有益探索和创新。
三、深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全面深入开展“三对标、一规划”专项行动。历时4个多月,在水利部机关和直属单位深入开展“政治对标、思路对标、任务对标,科学编制‘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体系”专项行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十四五”规划建议和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六条实施路径,即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实施国家水网重大工程、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推进智慧水利建设、健全节水制度政策、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形成以69项水利专业规划为主体的“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体系。
(二)坚持依法依规科学决策。制定实施水利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管理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全面加强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1年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76份,较2020年增加117%。印发实施《水利部议事决策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议事决策程序,提高重大事项议事决策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召开水利部党组会议52次、部务会议26次,研究审议重大水利规划、重大改革措施、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投资安排以及部门预算、法律法规草案等。统筹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深入调查研究,开展40项水利重大政策研究,推动出台39项管理办法和制度文件。
(三)推进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修订水利部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和工作细则,进一步明确各环节审批时限,完善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办理程序。举办7场新闻发布活动,组织开展7次媒体座谈交流,通过多种方式强化政策解读。部领导多次发表署名文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水利部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水利各类信息10169条,开设11个专题专栏集中发布水利权威信息。全年水利部网站总访问量10.2亿人次,日均浏览量280万人次。承办建议提案517件、协办立法议案16件,主办、协办件全部按期答复,参阅件全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代表委员均表示满意。
四、依法全面履行法定职责
(一)依法开展防汛抗旱工作。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法律法规,启动11次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及时派出122个工作组赴一线指导,成功抵御12次大江大河大湖编号洪水、571条河流超警以上洪水,战胜了黄河中下游新中国成立以来最严重秋汛,实现减淹城镇1494个次,减淹耕地2534万亩,避免人员转移1525万人,最大程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面对南方地区冬春连旱、西北地区夏旱和华南地区秋冬旱,有力有序有效实施抗旱措施,特别是面对珠江流域东江、韩江60年来最严重旱情,构筑当地、近地、远地供水保障三道防线,精细调度流域骨干水库,确保香港、澳门、金门及珠江三角洲城乡供水安全。
(二)扎实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7576亿元,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已批复67项,累计开工62项,水利基础设施投资惠民面大、带动力强的优势充分显现。一批重大工程实现重要节点目标,河南出山店水库等20项重大水利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完成中小河流治理1.1万公里,实施重点山洪沟治理175条,开展512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开展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升活动,强化质量终身责任。
(三)强化水资源节约和管理。全面推进国家节水行动,推动万元GDP用水量指标纳入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公布《公民节约用水行为规范》,新发布实施1966项国家和省级用水定额。建成478个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262所节水型高校、1914家水利行业节水型单位。对黄河流域13个地表水超载地市、62个地下水超载县暂停新增取水许可审批。
(四)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全面强化落实河湖长制,建设幸福河湖。印发实施长江、黄河等6大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采砂管理规划。组织开展全国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和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组织开展长江非法矮围专项整治,恢复水域面积6.8万亩。深入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清理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问题2.6万个。持续推进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京津冀治理区浅层地下水水位较2018年同期总体上升1.89米,永定河、大清河、滹沱河、潮白河等多年断流河道实现全线贯通,白洋淀生态水位保证率达到100%。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6.2万平方公里,依法查处违法项目2.4万个。
(五)强化水利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全国累计提升4263万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4%,创历史新高,完成9.9万处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基本完成第一批55个水美乡村试点县建设任务,治理农村河道3800多公里、湖塘1300多个,受益村庄3300多个。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组织开展水事纠纷排查化解,推动省际水事纠纷“清零”,有效维护群众水事权益。
五、全面加强水利法治建设
(一)水利立法取得重大突破。推动我国第一部流域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制定出台,对长江流域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河湖管控等作出重要制度安排。全力推进黄河保护法起草工作,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进行了审议。支持和配合我国第一部地下水管理专门行政法规《地下水管理条例》制定出台,为加强地下水保护治理提供法治保障。节约用水条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修正草案报送国务院,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提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二)水行政执法全面发力。全面加强常态化执法,严厉打击损害群众权益的水事违法行为,全年巡查河道1553万公里,查处水事违法案件2.1万件。强化专项执法,组织开展京津冀水资源专项执法行动、珠江流域侵占河湖行为专项执法,查处水资源违法案件824件。针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对31个省份、7个流域开展水行政执法监督,联合司法部开展长江流域执法监督,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三)依法行政水平持续提升。完成8项涉企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完善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水利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全国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系统,实现跨省份“一网通办”,累计发放电子证照52万余本。持续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全年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当事人主动评价510件,满意率100%。制定加强和规范水利部本级、流域管理机构监管事项管理工作方案,明确监管责任,修订监管事项清单和检查实施清单。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完成32家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甲级质量检测单位的检查。全年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32件、政府信息公开事项66件,积极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指导督促相关单位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四)法治宣传教育扎实开展。编制实施水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地下水管理条例》等学习宣传。强化水法治人才培养,遴选建设水利政策法制人才培养基地。水利系统11个集体、11名个人获全国“七五”普法表彰。“法治润黄河”普法品牌被评为2021年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东阿河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张道强同志入选2021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成为该活动举办21年来首位入选的水利人。
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1年,水利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但还存在短板和弱项,一是水法规制度建设任务仍然艰巨,二是水行政执法效能还需提升,三是侵占河湖、妨碍行洪、非法取水等问题在一些地方还比较突出。
2022年,水利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深入实施国家“江河战略”,强化流域治理管理,积极推动黄河保护法颁布施行,加快《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法律修订,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机制,着力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进一步强化依法决策,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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