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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丨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协作 共同保障国家水安全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2-10-11 来源:水利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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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部于2022年10月10日(星期一)上午召开“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协作 共同保障国家水安全”新闻发布会,水利部总规划师吴文庆介绍有关情况,并和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晓鹏、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于琪洋共同答记者问,水利部办公厅副主任姜成山主持会议。

  姜成山: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水利部新闻发布会。

  近日,水利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为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请来了水利部总规划师吴文庆介绍有关情况。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张晓鹏、水利部政策法规司司长于琪洋。三位发布人将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吴文庆总规划师作介绍。

  吴文庆: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非常感谢各位长期以来对水利工作和水利法治建设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水利部、公安部联合制定《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情况。

  江河湖泊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是生态系统和国土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确立起国家“江河战略”,为加强河湖治理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制定《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推进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大河湖安全保护力度,是水利部、公安部共同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忠实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行动,对于维护河湖管理秩序、提升河湖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从今年初开始,水利部、公安部有关司局多次深入协商沟通,在总结已有合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共同起草了《意见》。《意见》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妨碍河湖防洪行洪安全,非法侵占水域岸线,破坏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和水工程,非法采砂等涉及河湖安全的难点堵点,以及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等突出问题,全面加强两部合作,构建河湖安全保护新模式。《意见》强调协同协作,在各自严格履职的基础上,明确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协同机制和责任分工,力求形成部门协作、区域协同、流域统筹的河湖安全保护新格局。

  《意见》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1535”,即:立足职责定位这个“1”,明确5项协作重点任务,建立健全3项协作机制,采取5项保障措施。

  关于职责定位。《意见》明确,水利部门严格执行涉水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涉水治安和刑事案件。公安机关依法受理水利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的水事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暴力抗法和妨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等行为。

  关于协作重点任务。在总结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执法经验基础上,明确在五个重点领域加强协作,包括防洪安全保障、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秩序维护、重点水利工程安全保卫、水行政执法安全保障等。针对这五个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水行政执法,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河湖良好秩序。

  关于协作机制。《意见》明确要建立三项协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双方定期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会商,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二是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坚决禁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对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实施联合挂牌督办;三是建立健全流域安全保护协同机制,以流域为单元,强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行政区域间水利部门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形成河湖安全保护的执法合力。

  关于保障措施。共五个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协作长效机制,将相关工作情况纳入水利和公安系统目标责任考核;二是强化培训交流,加强执法队伍实践锻炼和专业化建设;三是强化要素保障,加强河湖安全保护的资金保障、执法力量保障和基础设施保障等;四是强化基地建设,推动在大中型水利工程、涉水违法犯罪高发频发地区建设专门执法基地;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河湖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位记者朋友,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福祉和民族未来。此次《意见》的出台,是水利、公安两部门进一步全面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合作的重要标志和新的起点。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强化水利部门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河湖违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河湖安全保护水平,共同维护国家水安全。

  姜成山:感谢吴文庆总规划师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问答环节

问答1

  人民日报记者:河湖安全关系着防洪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江河湖泊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善。请问,水利部联合公安部出台《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主要考虑是什么?《意见》出台后对提升河湖安全保护水平有哪些帮助?谢谢!

  吴文庆:谢谢您的提问。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对河湖保护治理、保障国家水安全作出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

  近年来,水利部联合公安部等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妨碍行洪、非法取水、破坏水工程等各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河湖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江河湖泊面貌实现根本性改善。但要看到,河湖安全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保护河湖安全是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特别是,当前一些地方妨碍行洪,侵占河湖、堤防、水库库容,毁坏水库大坝等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影响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和水利基础设施安全,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据初步统计,2018—2021年全国共查处水事违法案件8.96万件,其中涉河湖案件4.85万件,占总数的54.1%。从中可以看出,河湖安全保护现状距离建设幸福河湖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还是有一定差距。

  针对这一情况,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李国英部长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河湖保护治理,充分发挥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等机制作用,加强跨区域联动、跨部门联合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此次水利部、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是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的基础上,对表对标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要求,深入总结已有工作经验,进一步加强、加深两部合作,全面部署和推进河湖安全保护工作,提升河湖保护治理水平,共同保障国家水安全。

  《意见》出台后,通过强化两部协作,将有利于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人的涉水违法行为,特别是在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针对水行政执法难度大的违法案件,通过强化与公安机关的联合执法,加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杜绝以罚代刑,依法追究违法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加大违法成本和惩戒力度,不仅可以依法有效惩治违法行为人,维护水行政执法权威,还可以起到教育、震慑作用,警示其他人员遵纪守法,维护良好河湖水事秩序,保障河道行洪畅通,保障河湖水生态空间完整,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建设美丽河湖、幸福河湖,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问答2

  人民政协报记者:水利、公安在河道采砂等方面已有良好的合作,刚才吴文庆总规划师提到,《意见》是在总结两部门已有合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请问,目前全国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协作的总体情况如何?有哪些经验值得借鉴?谢谢!

  于琪洋:谢谢您的提问。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合作由来已久,有良好的合作机制和扎实的合作实践。早在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颁布实施后,水利部、公安部就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水法,加强水利系统公安保卫工作的通知》,为两部门的后续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近年来,各级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积极探索,不断开拓合作领域、创新协作方式,建立了一系列联合执法机制,在打击非法采砂、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破坏水工程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在部级层面。2020年,水利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联合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在维护长江正常河道采砂秩序工作方面,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更加顺畅。2021年,水利部、公安部联合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共查处非法采砂行为1289起,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99件,有力打击了长江河道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同时,水利部长江委、黄委、淮委、海委等流域管理机构与公安等相关部门也建立了联合执法机制,与地方一道共同打击流域内河湖违法行为。

  在地方层面。地方各级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合作,如山东黄河河务局先后联合省公安厅、高级人民法院、河长办公室,在全河率先建立起联勤联动、联防共治、长效监管等三项机制。安徽、广东、江苏、山东、黑龙江等省水利部门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建立联合执法、案件线索移送、跟踪反馈等多项协作机制。

  通过对基层实践经验的分析和总结,在两部门合作方面有三条经验值得借鉴。一是要把牢政治方向。这是两部门合作的基础。必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各自优势,为建设幸福河湖的目标同向发力。二是坚持问题导向。这是两部门合作的重点。根据不同地区河湖安全保护与治理的突出问题,因地制宜,明确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侵占水域岸线、妨碍河道行洪、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等不同领域的执法协作,构建河湖安全保护新模式。三是加强沟通协调。这是两部门合作的关键。在各自严格履职的基础上,加大协作力度,增进理解互信,强化协作协同,共同推进部门协作、区域协同、流域统筹的河湖安全保护格局。

  此次《意见》充分吸纳了地方协作的有益经验,在重点领域、协作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为推动河湖安全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问答3

  法治日报记者:2020年,公安部、水利部等部门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请问,机制建立后,公安部在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哪些成效?谢谢!

  张晓鹏:谢谢您的提问。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长江河道采砂的重要批示精神,围绕长江大保护战略要求,2020年3月,水利部、公安部和交通运输部三部门联合建立了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积极拓展合作渠道,强化部门优势互补,提升管理整治效能,加大打击涉砂违法犯罪力度,共同维护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秩序,为助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机制建立后,公安部持续深化与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密切关注长江涉砂违法犯罪活动动向,针对一段时期内部分水域非法采砂问题多发的实际情况,迅速部署沿江11省市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自2021年1月起,连续两年开展打击长江非法采砂犯罪专项行动,“零容忍”打击各类涉砂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已侦破涉砂刑事案件69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581名,打掉团伙242个,查扣涉案江砂1013万吨,涉案金额5.5亿元。通过打击整治,长江非法采砂刑事发案呈明显下降趋势,重点水域规模性非法采砂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

  一是强化线索摸排。先后6轮次派出112个涉砂工作组,深入沿江400余个重点区域场所开展暗访检查;专门设立24小时举报热线,对群众有效举报线索逐一落实核查措施,指导侦破涉砂刑事案件104起、带破隐案积案261起。二是强化大案攻坚。分8批次挂牌督办非法采砂重大典型案件119起,指导沿江各地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全力开展专案经营,严格落实“一案七查”工作要求,确保每起案件打深打透打彻底。三是强化水域防控。指导长江上、中、下游省(市)公安机关和长江航运公安机关签订区域警务合作协议,充分发挥江地警务融合效能,积极构建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协同的联防联控格局,持续加大重点水域查控力度,最大限度挤压涉砂犯罪空间。四是强化部门协作。积极配合水利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采砂船舶专项治理等专项行动,联合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地落实。

  下一步,公安部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进一步密切与水利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加大打击涉砂犯罪力度,坚决斩断“采、运、销”非法链条,全力维护长江生态安全、航道安全、防洪安全,切实为长江大保护提供坚强保障。

问答4

  科技日报记者:我注意到《意见》涉及的内容很丰富,包括五项任务、三项机制和五项保障措施。请问,《意见》出台后,水利部将重点采取哪些行动来推动《意见》落实落地,取得实效?谢谢!

  于琪洋:谢谢您的提问。刚刚吴文庆总规划师在发布词中已经介绍,《意见》的主要内容包括五项重点任务、三项协作机制和五项保障措施。这些内容都非常重要,需要全面加以实施。概括起来,水利部门将重点抓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水利、公安两部门沟通协调。这是我们两部门长期以来合作的一条重要经验。因此,按照意见要求,我们将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机制,双方定期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会商,及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研判重点问题,实现信息共享。建立执法资源共享机制,推动两部门畅通信息平台和业务优化协同渠道,积极对接执法设备和数据平台,实现相关违法问题线索、卫星遥感影像资料的互联互通。

  二是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水利部门要强化对重点河段、敏感水域常态化执法巡查,围绕防洪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河道采砂、重点水利工程安全和水行政执法安全保障等五个重点领域,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水利部门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对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坚决禁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公安机关办理涉嫌犯罪的水事案件,水利部门应提供必要的专业支持、技术协助和工作配合。对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大的案件,可与公安机关实施联合挂牌督办。

  四是强化流域安全保护协作。各流域管理机构要主动对接流域内公安机关,完善流域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行政区域间水利部门和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统筹流域内河湖安全保护工作;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依法打击危害河湖安全的跨区域违法犯罪行为。

  五是加大培训和人员交流力度。要将联合培训纳入本部门年度业务培训计划,加强案件调查取证、移送办理及法律适用等内容的培训。推动两部门业务骨干跨部门挂职交流,增进相互了解,强化实践锻炼和专业化建设,提升河湖安全保护执法办案能力。

  六是强化要素保障。水利部门要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资金保障,推动布建满足安全防护需要的视频监控等信息化设备,推动在大中型水利工程、涉水违法犯罪高发频发地区等重点区域建设专门执法基地。

问答5

  中国水利报社记者:刚才提到公安、水利部门维护河湖安全协作配合取得很多经验和成效,推动了此次《意见》的出台。那么请问《意见》出台后,公安机关在维护河湖安全方面,还将采取哪些具体措施?谢谢!

  张晓鹏: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就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等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深刻揭示了治水兴水与治国理政的关系,鲜明指出了治水对我国的特殊重要性。公安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责使命,部署指导全国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与水利等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协作配合,扎实开展水域治安防控工作,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水突出违法犯罪活动,为水域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意见》的出台,是公安、水利两部门多年协作经验的固化和升华,必将推动两部门协同开展河湖安全保护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下一步,公安部将部署指导全国公安机关以深入贯彻落实《意见》为抓手,紧盯河湖安全保护协作的重点任务,与水利等部门通力协作,全面强化河湖安全保护各项措施,为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水域治安环境。

  一是进一步严打涉水犯罪。会同水利等部门聚焦河湖管理秩序,坚持以打促防、以打促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采砂、非法排污等破坏水生态环境,以及妨碍防洪安全、非法围垦河湖、破坏饮用水水源等涉河湖突出违法犯罪活动。同时,严肃查处妨碍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保障水行政部门执法活动。

  二是进一步严密水域防控。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以加快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为载体,大力加强水域治安防控工作,因地制宜、科学合理推动在重点水域布建相关防控设备,切实提高发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能力。同时,不断加强“水上、岸线、空中”的立体化水域巡控措施,加大重点河湖通道、重点上下岸陆路通道巡查力度,全面提升水域社会面管控和常态防范能力。

  三是进一步深化部门协作。指导各地公安机关不断深化与水利等部门的执法协作,健全完善会商研判、资源共享、执法联动等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力量联合、资源整合、效能融合的河湖安全保护新格局。同时,对公安机关日常执法中发现的影响河湖安全的问题漏洞,及时通报相关部门针对性强化工作措施,切实提升源头治理能力。

  四是进一步强化为民服务。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联合水利等部门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强化涉水公共区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和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大力提升河湖安全保护系数,用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打造更加安全、更加美丽的安澜河湖。

问答6

  人民网记者:今年以来,水利部出台了多项与水行政执法有关的政策措施,在社会上取得较好的反响。请问,水利部强化水行政执法效能和质量的主要思路是什么?推动《意见》贯彻落实有哪些措施?谢谢!

  吴文庆:谢谢您的提问。水行政执法是保障河湖安全的重要举措。水利部党组高度重视河湖安全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水行政执法工作,把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作为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六条实施路径之一,作出全面部署,对水行政执法作出系统性安排,特别强调要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和质量,建立完善水行政执法四项机制,即:跨区域联动机制、跨部门联合机制、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藉此形成执法强大合力,坚决遏制侵占和破坏河湖的水事违法行为。

  今年以来,水利部部署开展水行政执法效能提升行动(2022—2025年),以水事违法行为“及时发现、依法打击、精准防控”为目标,从压实执法责任、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保障、加强监督考核等五方面作出部署,特别对健全完善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跨流域跨区域联动机制提出要求,强化全流域联防联控联治。开展防汛保安和地下水超采专项执法行动,截至目前共收集问题线索5625条,正式立案查处1033件,挂牌督办120件。

  今年上半年,水利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了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机制建立以来,各级水利部门积极对接检察机关,推动建立完善不同层级的协作机制,向检察机关移送多宗案件线索,推动办理水行政执法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000余件,有力推动了水事违法问题的解决。

  今天,我们在这里发布《关于加强河湖安全保护工作的意见》,标志着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进入新阶段,标志着水利部与公安部加强执法协作进入新阶段。下一步,重点是把《意见》贯彻落实好,水利部将与公安部一起,重点从三个方面推动《意见》落实落地。

  一是开展宣传和培训。我们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进行多层次宣传,向社会宣传水利部门与公安机关协作的重要意义,向社会传递坚决惩处和严厉打击危害河湖安全违法行为的决心。水利部将把《意见》作为水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深入解读《意见》主要内容,进一步增强执法办案人员的协作意识,提升协作能力。

  二是联合开展专项行动。水利部将与公安部联合印发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联合开展专项执法行动,针对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等方面,选择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执法。对于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两部门将开展联合查处,形成强大震慑。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全面了解和动态掌握各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流域管理机构与地方公安机关建立机制、推进工作的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两部联合调研,挖掘各地有益做法,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推动相关工作开展。加强经验总结,特别是总结提炼在长效机制建立、案件线索移交、信息资源共享、流域统筹协同、专业技术协助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并共同发布两部门合作的典型案例,形成示范效应,为流域和地方开展协作树立标杆,提供借鉴。

  水利部将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措施、坚决的行动,与公安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执法合力,持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用法治力量守护好江河湖泊,努力让每一条河流、每一处湖泊都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姜成山:今天的发布会就进行到这里,感谢三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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