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实施以来,地方各级河长采取多项措施,推进流域治理,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由于河流污染成因复杂,治理面对诸多困难和挑战。笔者认为,要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应努力做到“和、合、活”。
要有平和的心态。河流污染对群众影响很大,治理刻不容缓。但是,地方各级河长也要认识到,河流治理目标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必须摒弃急功近利的政绩观,少做表面文章。要平心静气地研究水体污染的根源,分门别类列出治河对策。要从实际出发采取相应的措施,稳步加以推进。
要有合作的理念。治河不能仅靠地方各级河长努力,需要多个区域、多个部门和公众的参与和支持。治河责任单位之间要精诚协作,不能互相推诿。流域上下游之间要互通信息,建立沟通机制。各方要将河流治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秉持合作共赢的理念,要寻求最大的治水公约数,让河流治理取得最佳效果。
要有灵活的举措。不同的河流孕育了不同的文化,也应当采取不同的治河策略,做到“一河一策”,对症下药。凡是不利于水环境保护的项目,该拆的拆,改关的关,最终达到水质改善群众满意的目的。在治理过程中,要积极探索治河第三方管理、投资等创新模式。当前,一些地方将非饮用水水源承包给第三方开发管理,在“水质只变好不变坏”的条件下,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既促进自然资源不断增值,又可缓解政府大包大揽带来的投资、管理等压力。同时,还可借助第三方的技术条件优势,提升河流治理科学化水平。但是在推进市场化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政府要担负起监督责任,避免因第三方管理不善造成河流污染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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