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召开第三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
河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提速
10月25日,水利部召开第三次全国河长制工作月推进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通报工作进展,交流典型经验,分析研判形势,部署下阶段重点工作。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主持会议并讲话。他指出,水利部第二次督导检查和第二次月推进会以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会议确定的任务,对照“四个到位”总体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加快工作进度,河长制各项工作全面提速。
周学文指出,目前,全部的市级、95%的县级和92%的乡级方案已印发实施,较上个月分别提升了5个百分点、6个百分点和11个百分点,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部出台省、市、县、乡四级工作方案;全国新增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约2万名,河长数量近27万;全国94%的市级、88%的县级已设置了河长办,较上个月分别增加了10个百分点、8个百分点,其中2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县级河长办全部设立;中央和水利部要求出台的六项配套制度,已有22个省份全部出台,5个省份出台了5项,进度明显加快;全国330名省级河长中已有501人次进行了巡河,其中省级主要负责人94人次巡河。各地在大力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同时,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勇于实践,探索了很多好经验、好做法。
周学文强调,要准确把握全面推行河长制面临的形势。党的十九大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对河长制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目前,距离年底仅有两个月的时间,对照各地提出的目标和新形势、新要求,全面推行河长制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周学文强调,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按照“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查漏补缺,细化实化有关工作,确保全面建立河长制目标如期实现。水利部近期将启动开展河长制中期评估工作,各地要积极配合,认真填报、核实基础数据表,确保基础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实实在在开展自评估工作。各地要主动总结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主要做法,并及时上报水利部河长办;根据河长制工作进展,提早谋划今后河长制工作计划;结合“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方案制定,将河长制目标任务、责任措施落实到河段上,更加精准地实施涉及河湖管理保护的专项行动,确保河长制工作得到群众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
周学文还对2017年度水资源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切实提高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认识,准确把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点任务与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分工协作,高度重视检查成果的应用。
会上,水利部河长办通报了各地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通报了全面建立河长制中期评估工作总体安排,水资源司通报了2017年度水资源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安排。山东、河南、湖北等3省作了交流发言。
水利部机关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在主会场出席会议,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各省级河长制办公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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