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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费改税”效果显现—— 耗水大户不再“任性”

时间:2018-01-08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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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日8时许,河南省新乡县地方税务局开具今年首张水资源税税票,纳税人为河南心连心化肥有限公司,缴纳水资源税19.99万元。这是我国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后,税务部门收取的首笔水资源税税款,也标志着全国第二批9个水资源“费改税”试点省份征收工作全面启动。

  2016年7月1日,国家在地下水超采严重的河北省试点开征水资源税。在河北省试点水资源税改革一年多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水利部日前联合发文,宣布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扩围,2017年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9省(区、市)也纳入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用税收杠杆抑制不合理用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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