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水利部部长陈雷在经过“部长通道”时表示,截至今天,31个省市自治区,加上新疆建设兵团,都已经制定了实施方案,其中有20多个省份得到省委省政府批复正在全面实施。
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规定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总河长,由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各级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陈雷说,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行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必然要求,是解决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决策,同时也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
陈雷认为,推行河长制关键是落实省、市、县、乡四级党政领导担任总河长和河长责任体制,建立一个多部门联动、协调有序的河长办。
“最关键的是按照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六项重点任务来加以推进。”陈雷说,这六项重点义务是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护和管理河湖岸线以及执法监督。
陈雷透露,目前河长制推行工作进展很顺利,截至今日,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加上新疆建设兵团,都已经制定了实施方案,其中有20多个省份得到省委省政府批复,正在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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