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获悉,太湖流域片河长制工作第一次交流会将于近期在河长制“发源地”无锡召开。3月初,由太湖局局领导带队,分赴江苏、浙江、上海、福建、安徽等四省一市开展了河长制进展情况的调研和第一次督导。目前,四省一市已制定河长制实施方案,其中江苏、上海、福建、安徽的方案已得到省委、省政府批复,正在全面实施,以2017年年底太湖流域片率先全面建立河长制为目标的各项工作正在加快推进。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流域管理机构在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中的协调、指导、监督、监测等作用,2016年12月,太湖局第一时间制定印发《关于推进太湖流域片率先全面建立河长制的指导意见》,又于今年2月出台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为流域片2017年年底前率先在全国全面建成河长制,并在平原河网等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提供了更具体、更易于操作的指导和借鉴。
根据中央确定的全面实施河长制的六大任务,太湖局紧密结合流域特点,细化实化重点任务,提出了加强水资源保护与管理、加快推进黑臭河道综合整治等八项重点工作。为保障河长制重点工作的顺利实施,太湖局专门成立了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搭建流域片河长制工作交流平台,以及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河长制落实情况等工作。目前,河长办已正式启动办公。此外,太湖局还建立了局领导分片联系、业务部门(单位)对口跟踪机制,全面及时掌握流域片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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