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以及山东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关于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山东省水利厅近日出台《关于强化水资源管理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对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作出具体安排。
一是强化规划水资源论证,夯实水资源供给基础。认真践行以水定城、以水定产、空间均衡等先进理念,按照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山东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省水利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快推进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切实强化相关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要把规划水资源论证作为区域、行业水资源供给配置的重要技术支撑。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规划、产业聚集区规划等,应当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重点分析评估需水规模、水源配置等方案合理性,评价方案对区域水资源和其他用水的影响,提出采取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的对策措施。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要求,严控低附加值、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优质水源选取和水量供给,化工、冶金等园区要强化再生水等非常规水资源配置。新增建设项目取用水要以规划水资源论证的结论和批复意见作为基础,水源选取、审批水量不应超越规划水资源论证所批复的水源、水量。
二是强化用水总量控制,优化水资源供给结构。要严格落实《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实施区域用水总量控制,突出抓好取水许可工作,依法规范农业取水和农村生活用水取水,力争实现不同行业、水源取水许可全覆盖。区域或行业用水总量接近或者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要调整水资源供给结构,优先配置不占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淡化海水、再生水,积极消纳长江水,科学利用黄河水,严控利用地下水。建立水资源供给配置制度,水资源供给要优先保障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绿色低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用水。严格控制已建化工、冶炼、印染、造纸等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产业取水,并通过取水许可延续等管理核减许可水量,逐步减少“三高”企业用水计划,严禁为新上“三高”和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批准取水许可;对关停的“三高”企业,要按照法规要求依法及时注销取水许可证。力争通过优化水源供给,促进区域农业种植结构、产业结构调整,实现保障粮食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的目标。
三是强化计划用水管理,提高水资源供给效益。严格执行计划用水管理制度,强化用水定额修编和管理,依据用水定额、水平衡测试等科学制定取用水户年度用水计划,强化实施“年计划、月调度、季考核”调度管理,对超计划用水的实行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税)。积极推进合同节水管理,培育和扶持节约用水社会组织发展,建立合同节水管理技术标准体系,支持节约用水社会组织依法开展节约用水咨询、设计、评估、检测、认证等服务。督促工业集聚区、化工园区等统筹规划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再生水利用系统,推广串联用水、中水回用等节水技术。积极推行使用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及时公布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产品名录,禁止向高耗水、使用落后工艺的单位增加用水计划。指导用水单位加强内部用水管理,降低用水消耗,提高用水效率,最大限度发挥水资源供给使用效益。
四是强化简政放权,提升水资源供给效率。要严格按照山东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整合的通知》要求,优化取水许可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各市水利局要承接做好省级入河排污口审批权限下放工作,认真履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职责,强化入河排污口监管。要整合发挥相关技术支撑单位的力量,明确和缩短取水许可、计划用水等工作时限,提升水资源管理工作效率。同时,要加强取水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依法查处私自打井等违法取用水行为,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高消耗、高污染、高排放的“三高”产业取水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吊销取水许可证,收回取水权。
五是强化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释放水资源供给活力。要加强以水权水市场建设为重点的水资源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创新水资源政府配置和监管方式,保障水资源所有者权益。加快水资源使用权确权登记、水权交易流转和相关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水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改变过去以单一行政手段配置水资源的管理模式,充分释放水资源配置活力。
六是强化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提高水资源供给监测水平。要按照统一、高效、便捷的原则整合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山东省项目和市县自行建设的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各级建设的监控设施信息均要纳入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力争尽早建成省市县三级水资源管理工作人员、取用水户、监控设施运行维护单位共用共享的全省水资源管理业务应用平台,避免重复建设。要加强取水单位、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河流监测断面水量水质信息的实时监控,并确保所监测的数据准确、真实、迅速,实现重点取水单位取用水信息远传在线实时监控全覆盖。取水单位远传在线监控设施原则上由取水单位自建自管,并保障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国家投资建设的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在线监控设施由水源地管理单位负责设施看护和运行维护。监控设施所监测水量要作为水资源日常管理的依据,监控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要作为取水工程设施验收、计划用水、取水许可延续管理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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